近日,夹石镇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将基本户利息收入10.56万元和专款户利息收入1.51万元上缴国库。
2024年6月至8月,沿河县审计局在沿河县夹石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2021年至2024年5月,夹石镇人民政府基本户利息收入累计余额10.56万元、专款户利息收入累计余额1.51万元未上缴。对此,该局建议夹石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夹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目前,已将上述利息收入12.07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沿河县审计局:高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