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桃县财政局落实审计整改,征收光伏项目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
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开展该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中发现,2022年至2025年期间,2家中央企业在该县盘石、世昌等地实施了5个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及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测算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近1.56万亩,按照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的征收标准,需征收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截至2025年6月,应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未及时征收。对此,该局建议该县财政局督促指导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占用的林地、耕地、农用地面积,税务部门配合做好政策解释,帮助企业准确申报纳税。
松桃县财政局落实审计整改,协同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健全多部门协同征管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形成税收征管合力,确认应征收光伏项目耕地占用税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征收耕地占用税入库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占比收入5888万元。(欧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