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县审计局在开展乡镇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村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大”、临时聘用人员等岗位人员存在不同程度享受工会福利的情况,人员享受资格界定不够清晰,经费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为精准把握政策执行口径,厘清合规边界,该镇积极与县总工会进行政策沟通。根据县总工会明确答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结合法规要求,该镇落实边审计边整改,完善工会会员台账,严格依照政策划定福利享受人员范围,明确工会福利享受标准化执行口径。一是已完成入会登记、按期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的村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依规享受相应工会福利;二是未办理入会手续、未缴纳工会会费的“一村一大”、临时聘用人员,严禁违规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下一步,审计将常态化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监督核查,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从源头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切实保障工会经费使用合法合规、精准高效。(赵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