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相关文稿起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财务及实施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推进和实施;承担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等工作。(负责人:刘伟;联系电话:0856-5227398)
(二)计划管理和整改督察科。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全市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和项目进度调度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人:张信;联系电话:0856-5224642)
(三)法规审理科。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及县(市、区)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及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人:安高黔;联系电话:0856-5280961)
(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人:戴泽阳;联系电话:0856-5222969)
(五)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人:田朗;联系电话:0856-5222655)
(六)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起草市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报告;审计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人:李璐;联系电话:0856-5221441)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全市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人:夏曦;联系电话:0856-5281217)
(八)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人:王怡然;联系电话:0856-5212269)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人:唐大林;联系电话:0856-5220013)
(十)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负责人:卢豪;联系电话:0856-5212267)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人:袁怡;联系电话:0856-5210109)
(十二)企业审计科。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周秋鹤;联系电话:0856-5223806)
(十三)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全市审计机关及派出机构、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有关数据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审计机关的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李肃;联系电话:0856-521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