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铜仁市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一年来,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疫情考验,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作战”,有效应对多重考验,取得显著成就。从审计情况看,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运行稳中向好。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拓宽筹集渠道。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6亿元,较上年增长2.0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4.46亿元、债券资金37.11亿元,同比增加15.66亿元、增长24.28%。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兜实兜牢“三保”底线。2021年市本级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支出等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62.74亿元,较上年提高3.53个百分点。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多措并举全力落实“三保”支出,2021年市本级“三保”支出62.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51.03%。
--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22年5月底,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已落实整改金额35.86亿元,完成销号51个。2021年,相关区县、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37亿元,增收节支6.50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07亿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市本级决算报表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04亿元,支出123.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4亿元,支出43.8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6亿元,支出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22亿元,支出49.56亿元。与向人大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增加0.2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增加1.33亿元、总支出减少4.20亿元。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调整期增加外经转贷补助,增加线上支出,结合财力调减结转下年支出;二是向人大报告的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数是以预测数填报;三是医保结算系统不通畅,部分医疗费用支出未能清算,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克服财政收支矛盾,有力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
1.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项目或预算单位。列入政府专项预算中的债务利息支出、上级部门驻铜单位费用和慰问费未细化到项目或单位,涉及金额3.55亿元。
2.项目预算列入代编预算。涉及干部培训经费、两会经费、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接待专项经费等9项专项预算。
3.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拨付2家单位的经费31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
(二)预算执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1.财政收入收缴不及时,管理不规范。一是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新增耕地指标流转收入;二是执收单位将财政收入出借未及时收回。三是违规调控非税收入缴库,对新增耕地流转指标收入产生的成本性支出核实清算。
2.未及时拨付专款91,069.07万元。
3.部分支出预算下达不及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2,99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814.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4.24万元。
4.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违规从国有资本收益中安排部门工作经费199.98万元。二是违规将专项资金514万元用于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利息。
(三)国库库款管理有待加强。
1.财政资金拨付方式不符合规定。采取实拨方式向24家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171,166.48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有待加强。一是在非税汇缴户下设子账户管理原财政专户代管的资金未清理,涉及汞矿专项资金、国企改制资金等9,170.86万元。二是收回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未缴库仍存放财政专户管理,涉及金额1,200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个市级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决算编制不准确。一是政府采购未编制预算,涉及金额304.63万元。二是部分收入和支出在往来款中核算且未纳入决算,涉及金额615.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未及时清理完工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251.81万元。二是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88万元。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挤占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和办公用房装修等,涉及金额131.74万元。二是违规二次分配专项资金15万元。三是违规采购汽车租赁服务,涉及金额66.96万元。
(四)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车辆租赁费用超限额54.21万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涉及金额8.95万元。二是往来款项挂账三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547.29万元。三是未按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专项辅助核算,涉及金额3,220.70万元。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49.61万元,2处房屋资产闲置。二是未按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